这是曾政的底线。
至于冠名权,则属于曾政个人的坚持。
卖了个冠名权,只不过是多了份启动资金罢了。
如果仅仅是这样,起步阶段卖它个一两年、三五年他也能接受。
但问题是这冠名权一出手,附带出售的东西就多了。
不但会被集团捆在当地,对方派销售人才来和你抢俱乐部经营策略,而且依旧免不了和官家联系上。
最后又回到了上述那种模式。
每每想到这里,曾政就恨自己为什么没有重生穿越到一个集团富二代身上。
要是自己有家族产业,这事儿不就早解决了?
但足球,不应该只是有钱人才能玩得转的。
真正的足球盛世是包容的,是连一家草根俱乐部都能拼出头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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